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长官。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国民政府设立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,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七人至九人,均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定,由国民政府特任。委员长为军事委员会最高将官,由委员中互推三人至五人为常务委员,辅助委员长筹划一切事宜;后来在常务委员之外,更设副委员长,有时一人,有时二人。至于委员的人选,当时规定军事参议院院长、参谋本部的参谋总长、训练总监部的训练总监、军政部长、海军部长以及军事委员会的各厅主任,均为当然委员。抗战以后,不设副委员长,规定参谋总长、副参谋总长(二人)、军令、军政、军训、政治四部部长及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。委员长有统帅权,对于军令事项可以独自处理;但委员会职权范围以内的其他事项,则须经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决定,不由委员长单独裁决。抗战期间,国民党中央一度授权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党政统一指挥,在军事方面,也加强了委员长的权力, 军事委员会《组织大纲》规定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“襄赞委员长筹划国防用兵之大计”,军事参议官则“备委员长之咨询”,参谋总长“为委员长之幕僚长”,则事实上已由委员制转变为“独任制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选

    清代铨选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铨选,称为内选。

  • 版尹

    官名。掌管户籍。唐朝柳宗元《柳先生集》十七《梓人傅》:“郡有守,邑有宰……又其下,皆有啬夫、版尹,以就役焉。”

  • 遂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城四郊及六遂民众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遂士,中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四郊,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令,听其狱讼。

  • 署司矢

    见“副司矢”。

  • 右军

    ①右军统帅代称。周期及春秋战国越、赵等诸侯国置左、中、右三军,故称。《国语·吴语》:“ (越王) 夜中乃令左军右军,涉江鸣鼓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 “ (武灵王) 二十一年,攻中山。赵袑为右军,许钧为

  • 丽正书院

    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(724)置于东都洛阳明福门外。参见“丽正修书院”。

  • 测地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陆路测量绘图,以及测量人员之教育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。辖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科。宣统元年(1909),改称第四厅。

  • 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凡州府所募射粮军、牢城军,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。设使掌本司事。分为四都,都设左右什将、承局、押官各一人。如本处军员不足,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设指挥使,百人则止设军使,百人以下立为都,不及百

  • 禁卫局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属宿卫司,掌御帐禁卫事。设总禁卫事、禁卫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宿卫司,掌禁卫之事,以总禁卫事、禁卫长领其事。

  • 小刑部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佐刑部中大夫、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刑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