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典签

典签

①官名。南北朝置,亦称典签帅或签帅、主帅。原为州、府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南史·恩幸传》:“故事,府州内部论事,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谨签,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,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的皇子出镇,皇帝委派亲信担任此职协助处理政事,故品阶虽不高,实权在长史之上。典签有时亦可带县令。出任者多为寒人,每州、府员数人,一岁中轮番还都,汇报当地情况,成为皇帝升黜地方长官的主要依据。以后其权愈重,即使年长皇子或其他人出任刺史,亦为其所控制。故当时人称: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南朝齐时,连皇子的饮食起居都由其控制,齐明帝杀武帝诸子,使典签执行,皆未遭到反抗。齐明帝控制政权后,命诸州急事宜密有所论,不得遣典签还都,其权任始渐轻。北朝各州亦置,但权任远较南朝为轻。北齐时司州及上州所置为从八品,中州为九品,下州为从九品。北周国公府、丞相府亦置。隋朝在亲王、嗣王、郡王、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府及上开府诸府,各置此职,员二人,各州仍沿北齐之制置之。隋朝亲王府所置从八品,上州正九品,中州从九品上,下州从九品; 上柱国、嗣王、郡王、柱国府视正九品,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开府府,视从九品。唐朝唯亲王府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下,掌宣传书教之事。宋朝虽存其名而罕除授,后罢。元朝则置为奎章阁学士院首领官,员二人,位在参书之下。② 明朝初期王相府典签司的简称。


官名。本为掌管文书的小吏,《南史·恩倖·吕文显传》说:“故事,府州部内论事,皆签。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签日月,下文云某官某签。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南朝宋初始用士人,呈事传教,类似汉代的主簿,为刺史亲近之职,然仍为刺史自辟的属吏。自宋中叶以后,由于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的需要,常由皇帝派亲信出任此职,亦称主帅、典签帅、签帅,掌握州镇全权。历宋末以至齐,其权益重,且员额不止一人,轮番回京向时君言事,为时君所信任,刺史、行事的去留,往往决于其口,因此军府诸吏均仰其鼻息;甚至出任方镇的诸王的饮食游止,亦须咨请典签,实与囚徒无异。南齐时凡王府均置典签,诸王出镇州、郡,均置典签。齐明帝之害诸王,均假典签之手。梁中叶以后,典签权势逐渐衰微。北齐于诸州置典签及史,隋初诸州亦置典签,均掌州府文书之事。唐代于诸王府设典签,亦只掌管文书。宋以后罢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备身别将

    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
  • 典祀

    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春官之属。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春官·典祀》:“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,掌其政令。若以时祭祀,则帅其属而修除,征役于司隶而役之。”郑玄注: “外祀,谓所祀于四郊者。域

  • 中藏女典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
  • 左鹰扬卫将军

    官名。即左武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武卫将军。

  • 奚官令

    官名。西晋始置,隶少府。掌管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,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。东晋或省少府,其制不详。南北朝仍置,梁、陈隶大长秋; 北齐隶长秋寺,为奚官署长官,以宦者充任。隋初置二员。从八品,隶内侍

  • 户税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
  • 知印科

   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
  • 妃嫔媵嫱

    后宫诸女官泛称。妃嫔较媵嫱贵。《阿房宫赋》:“妃嫔媵嫱,王子皇孙,辞楼下殿,辇来于秦。”《注》:“自皇后而下,次为妃,次为嫔,又其次为媵为嫱,皆宫女之在阿房宫中者。”

  • 牛录

    清朝八旗之基层组织。原意为“箭”。初,满族人出兵打仗或狩猎行围,各依族党村寨结队而行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,意为箭主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,编三百人为一

  • 发敕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通进银台司置,掌接受中书、枢密院所下宣敕,登记后颁下,设发敕官三人,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承受中书省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,登记后宣布于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进奏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