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番罗甸宣慰司
见“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见“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名。即长秋少令。
①官署名。原尚书省膳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此称,以郎中为司膳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再改此,肃宗至德二年 (757) 复名膳部。②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,正五品。乾隆十八
官名。简称直隶司郎中。清朝刑部所属直隶清吏司长官。乾隆六年(1741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军事编制。明朝京军置,隶附五军营,设坐营官一人,下分四司,各设把总二人。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。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。设坐营官一人,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。共分四司,每司设把总二人。
唐代五个官署总称,即御史台监察、殿中、侍御史、中丞、大夫五官署。唐代李绰《尚书故实》:“台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,通谓之五院御史。”
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省官制》规定,改民政长为巡按使,改省行政公署为巡按使署,为全省最高行政官署。取消行政公署原设各处司,而在巡按使公署内设置政务厅,作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三十人,掌守护桥梁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