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法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明制对官吏中属于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者,分别给以处理,称为八法。清代八法指对于贪、酷、罢软无为、不谨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及才力不及者的处理规定,后去贪、酷两类,改为六法。参见“考察”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明制对官吏中属于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者,分别给以处理,称为八法。清代八法指对于贪、酷、罢软无为、不谨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及才力不及者的处理规定,后去贪、酷两类,改为六法。参见“考察”。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 一、公立学校职员;二、教育会议图书审查会、教育博览会;三、学校卫生、公立学校修
官名。南朝宋置,统领骑官。《南齐书·周盘龙传》: “元徽二年(474),桂阳贼起,盘龙时为冗从仆射、骑官主、领马军主。”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副使置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中医疗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医官,镇一级设正军医官,标一级设副军医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医疗事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兵参军事与中直兵参军事,北魏诸王府置兵曹参军事,北齐皇子王府亦置中兵参军事及中直兵参军事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置兵曹参军事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武官簿书、考课、仪卫、
官署名。即殿前司。
官名,汉末刘表置,掌五经教授等事。学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,辟宋衷为五业从事,见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八《礼部上·学校》引王粲《荆州文学记》。五业指五经。
世袭为卿相。《公羊传·隐公三年》: “尹氏者何?天子之大夫也。其称尹氏何? 贬,曷为贬?讥世卿。世卿非礼也。”何休注:“世卿者,父死子继也。”世卿,父死子继,世代为卿。《公羊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讥世卿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,分别规定期限,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。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,月终由本所汇奏。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,年终由本所汇题,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、两广烟瘴之地充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