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台钱
唐五代凡带宪衔兼官者给御史台的损纳之资。凡诸道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经略等使,刺史、县令,诸道幕府参佐及诸司带宪衔者皆需纳钱于御史台,礼钱纳毕,方付告身;兼御史大夫纳三十千、兼中丞纳二十千、兼侍御史纳八千三百、兼殿中侍御史纳十一千三百、兼监察御史纳十三千三百。后唐庄宗同光二年(924)各减其半,后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又减。
唐五代凡带宪衔兼官者给御史台的损纳之资。凡诸道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经略等使,刺史、县令,诸道幕府参佐及诸司带宪衔者皆需纳钱于御史台,礼钱纳毕,方付告身;兼御史大夫纳三十千、兼中丞纳二十千、兼侍御史纳八千三百、兼殿中侍御史纳十一千三百、兼监察御史纳十三千三百。后唐庄宗同光二年(924)各减其半,后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又减。
官名。辽朝置,掌引导臣僚进见皇帝等事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六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、乡贡麴药,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,掌种收稻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位在仪同大将军上。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,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、唯任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司寤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内官,置六员,正四品,位次良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