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仗使
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,以御史中丞、枢密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,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。
官名。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,常由御史中丞充任,事毕罢。
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,以御史中丞、枢密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,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。
官名。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,常由御史中丞充任,事毕罢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屯守西北。
官名。秦置,属宗正。入汉因之,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更属宗伯,为都司空令副贰,主宗室犯罪者。东汉省。官名,属宗正,为都司空令之副,佐令掌宗室罪人等事。参看“都司空令”条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礼法仪容。 《簋铭》:“皇祖考司威义(仪), 用辟先王。 ”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
清朝称教官为教职。清代江藩《国朝汉学师承记三·钱大昕》:“自以不习吏事,就教职,选授江南府学教授。”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。秩六百石,领中宫谒者三人,主管皇后宫报中章。官名,汉置,掌中宫谒者,主通报中宫奏章。以宦者充任,属大长秋,六百石。属下有谒者三人,四百石。中宫指皇后宫,所以中宫谒者令又简称中谒者令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。洪武元年(1368)置,四年革,后改置为僧录司。
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。行:代行某某职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(孙权)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