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威将后帅
官名,也省称五威后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后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名,又称乘黄令,详“乘黄令”条。官名。汉代的未央厩令至三国魏改为乘黄厩令。传说乘黄为古代的神马,故用为厩名。主乘舆及厩中诸马。晋沿置,至南朝宋属太常,掌舆车及安车诸马,秩四百石,第七品;南齐属大鸿胪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① 明朝宦官,御前近侍之称。掌召对、钦赐各项奔走之役,为地位卑下者。其为首者称答应牌子。② 清朝妃嫔之末等,位在贵人之下,常在、答应并称。未有爵秩,仅供使令,如同西汉之家人子,东汉之宫人采女。未有爵秩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属官。分管一旗之事。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,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。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,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。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十佐领内外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一。一说为五等爵第二等,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为五等爵第三等,《孟子·万章上》: 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
原有之爵位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夏五月,兵皆罢归家。诏曰……今天下已定,令各归其县,復故爵田宅。”注:“师古曰:復,还也。”
官名合称,汉魏边郡皆置,为塞曹正副长官,掌边塞事务,也奉命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、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任官制度。明朝始定,为举人、监生出仕时最劣等出路。即待选授云南、贵州及各边省官署首领官、卫学教授、王府教授之缺。
州郡长官的泛称。州牧和郡太守的合称。详“牧”和“太守”条。《后汉书·周景传》:“景初视事,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,自将军牧守以下,免者五十余人。”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如陈咸朱博……皆京师世家,以才能少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缝制皇帝朝服及宫内四季衣服、靴袜等。设领催二人,针线女工一千一百七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