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役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
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。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,掌催督租赋;耆长维持治安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后,基层人户按保、大保与都保编组,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与副保正,后又以保长、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。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
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。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,掌催督租赋;耆长维持治安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后,基层人户按保、大保与都保编组,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与副保正,后又以保长、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。
见“额驸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军器监次官,佐营室殿军器大监掌军器制作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起居郎、起居舍人之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副职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使次介假道。”《说苑·臣求》: “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。”
宋至清末,称一州之长为州官。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。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僧珍在任,平心率下,不私亲戚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僧珍既至,乃弃业欲求州官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见“甘肃行省”。
官名,汉朝郡国置,位在文学掾下,佐掾掌郡国学校和礼义教育等。参看“文学掾”条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七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七品下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,凡外官,或一、二年,或三年、九年进行考核,以定黜陟迁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