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节
掌符节之小吏。战国置。《墨子· 杂守》:“守节出入,使主节必疏书,署其情,令著其事,而须其还报,以参验之。”孙诒让注:“主节,小吏 掌符节者。”唐朝亦置,隶门下省符宝郎,掌守幡节; 十八人,流外七品,分番上下,谓之番官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符宝郎所属,员额四人,秩流外七品,专掌旌节。旌以专赏,节以专杀,是皇帝授给大臣专赏罚、杀戮大权的凭信。
掌符节之小吏。战国置。《墨子· 杂守》:“守节出入,使主节必疏书,署其情,令著其事,而须其还报,以参验之。”孙诒让注:“主节,小吏 掌符节者。”唐朝亦置,隶门下省符宝郎,掌守幡节; 十八人,流外七品,分番上下,谓之番官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符宝郎所属,员额四人,秩流外七品,专掌旌节。旌以专赏,节以专杀,是皇帝授给大臣专赏罚、杀戮大权的凭信。
即“督邮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长官,置一人。
参见“仓部郎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河道、水利及其他工程事项。
官名。北魏置为将军名号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。金朝定为武散官,从五品中。元朝因置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升授之散阶称号。官名。金代武散官从五品中称显武将军。
东晋州府别称。
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泛指五兵尚书所属诸曹郎中。《北齐书·袁聿修传》:“仍历五兵、左民郎中”。参见“五兵尚书”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宋朝有札子作为下行文,元、明仿宋制,改称札付。清朝沿用,但与札区别使用。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、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时用札付,余用札。如巡抚行文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,提督行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