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卉司次官,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卉下大夫”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始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八品,总领所事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弓矢、殳枪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见“左右司过”。官名,战国时赵国置,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(置)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参看“司过”条。
清朝称教官为教职。清代江藩《国朝汉学师承记三·钱大昕》:“自以不习吏事,就教职,选授江南府学教授。”
官名,明置,尚饮局、尚食局(皆属光禄寺)均有此官,为该局主官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内侍省、宣徽院》。
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对京外有功绩官员,给予议叙奖励,或纪录,或加级。凡给以纪录奖励者,无论调任、升任,俱准随带至新任注册; 凡给加级奖叙者,则有随带与不随带之分。已经升任者,其前任所得恩诏,及因陵寝、河
见“制置茶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