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省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宋中书省、门下省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宋中书省、门下省。
宋朝经略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宫观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。参见“宫观官”。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
学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见“教授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
南宋总领所别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。
官名。殷朝武官。参与田猎征战。《殷虚文字丙编》第七六片: “乎(呼)多马逐鹿,隻(获)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,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。
军队编制单位。明代五军营与神机营在营下分设中军、左右掖与左右哨,哨为营以下的一级编组。嘉靖中军、哨、掖之名均罢废。募兵制盛行时期,戚继光的戚家军有哨一级的编制,四队为一哨,四哨为一官,四官为一总(见《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。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,或以开列具题,或以论俸引见,或以请旨,或以保题,或以推升、或以保送升授新职,皆称升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