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京郊社署丞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周朝官府正长统称。《诗经·大雅·云汉》:“鞫哉庶正,疚战冢宰,趣马师氏,膳夫左右。”官名,犹庶尹,众官之长。《诗经·大雅·云汉》:“鞫哉庶正,疚哉冢宰……以戾庶正,瞻印昊天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 由符玺郎改名,员四人,从六品上,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。居宫禁中,掌管皇帝玺印,事简职重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名符玺郎,玄宗开元元年(713) 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
官名,又称服官、三服官,掌献三服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元帝置服官。”注:“前书音义曰:齐国旧有三服之官,春献冠帻縰为首服,纨素为冬服,轻绡为夏服。元帝节省,故罢之。”参看“三服官”条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正六品,甘肃地区置九人:循化癿藏一人,平番、碾伯各二人,岷州四人;青海地区置二十三人:玉树族四人,格尔吉族三人,阿里克族、扎武族各二人,蒙果尔津族、邕希叶布族、苏鲁克族、尼牙木错族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官名。晋、南朝宋时为大鸿胪的别称。梁、陈由大鸿胪改名,有丞,掌朝会时赞导礼仪。梁九班,陈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鸿胪寺长官,三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卿”。隋初正三品,炀帝改从三品,唐因之。唐高宗、
国民党政府的民意机关。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四月十二日,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根据《抗战建国纲领》所确定的原则而制定的《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》。《组织条例》第一条说:“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,为集思广益,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定为五人。掌审查院内审计事项。
官名。明朝僧纲司主官,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。一人,从九品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设官不给俸禄。清朝各府沿置,详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。由勋旧大臣兼领其职,不别设,以训导太子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以后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