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科学校校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,综理校务。国立专科学校校长,由教育部聘任;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,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,综理校务。国立专科学校校长,由教育部聘任;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,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长官,员一人,掌历法的编撰,下设太史上士以佐其职,领小史下大夫、冯相上士、保章上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省,周宣帝即位后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始置,为正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西汉属太常(奉常),有丞。东汉因之,秩六百石。职掌宫廷宰工之事,下辖屠者、宰等。祭祀时供应食具及鼎俎等器用。北朝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。北齐属太常寺
官名。西晋置,为县属吏。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其职掌当好汉代的“狱掾史”,参见该条。
辽朝官立学校。设于东京 (今辽宁辽阳),掌教授东京及附近州县生员等事。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 (1055)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为司隶校尉属官,由其自辟除。秩仅百石,权势颇重,掌监察举劾百官。东晋、南朝罢司隶校尉,遂省。北魏置为司州牧、司州刺史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中。后省。官名。汉朝设此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五职之一,位亚九嫔之充华。陈亦置,班同于宋。唐朝置为太子妃,位良媛下,十员,正五品。内命妇名。(1)皇帝之妾,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置,与婕妤、容华、
官署名。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司州于户曹从事之下置户曹掾及户曹史,佐助从事掌理民户之事;外州不置户曹从事,以户曹掾与史掌理曹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