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都规运提点所

上都规运提点所
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秩正四品,隶宣政院。置官同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


官署名。见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弟右卫率

    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
  • 司绩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考功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员外郎。

  • 详定编敕所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始置,以翰林学士、判大理寺等官同详定编敕,对咸平编敕、三司编敕重加增损。天禧(1017—1021)中,以参知政事、宰相主其事。其后,多以宰相为提举,执政为同提举

  • 旗牌

    ①明、清官员标志。以写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颁给地方大员 (如总督、巡抚或钦差大臣)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称王命旗牌。②官名。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,也简称为旗牌。1、皇帝命令的标志。明清制度,以上

  • 才堪经邦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三年(公元707年)诏举,张九龄等二人及第。

  • 判兵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初,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,后仅表示官阶,另设判兵部事,以朝官或两制充任,主管兵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

  • 行诏狱亭部

   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
  • 党族

   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之制于县下分党、闾、邻三级,每百家为党,置党族一人,副党一人以管理之。北周改北齐之“邻”为里,于县以下分党、闾、里三级。党亦置党族。苏绰作《六条》诏书中说“非直州、郡之官,皆须

  • 大都惠民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购制药品,救济贫民。隶太医院。至元十四年(1276),定秩为从六品。二十一年,升从五品。置提点、司令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中统二年(公元1261年)始置,属太医院

  • 演览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大府副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