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
见“辇运司”。
见“辇运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置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有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,主閤内事。”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、舍人。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,较小军府则无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①西汉置,隶光禄勋。为高级郎官,不入直宿卫,职掌顾问应对,参与议政,指陈得失,为皇帝近臣,秩比六百石。东汉更为显要,常选任耆儒名士、高级官吏,除议政外,亦或给事宫中近署。魏、晋及北魏仍置,作为后
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后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。二十三年改置十二属部,遂罢。与总部、比部,司门部共掌刑法之事。
官名。西晋置,司隶校尉、诸州属吏。掌记录、缮写等秘书工作。官名,汉置,为郡府佐吏。汉代郡置主记室史,其属员有记室书佐,掌记录文书。其后,晋朝州置记室书佐,王国郡县置记室史,皆掌文书记录。见《后汉书·百
流外官名。宋于开封府置,其职掌似为接受并签押文案簿书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牛羊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司匡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