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阳国
西晋泰始元年 (265) 置,治所在博陆县(今河北蠡县南十五里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蠡县、博野、肃宁、安新、徐水、清苑县及保定市地。北魏改为高阳郡。
西晋泰始元年(265年)置,治博陆县(今河北蠡县南)。属冀州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保定、清苑、高阳、博野、安新、肃宁、蠡县等市县地。北魏改为高阳郡。
西晋泰始元年 (265) 置,治所在博陆县(今河北蠡县南十五里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蠡县、博野、肃宁、安新、徐水、清苑县及保定市地。北魏改为高阳郡。
西晋泰始元年(265年)置,治博陆县(今河北蠡县南)。属冀州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保定、清苑、高阳、博野、安新、肃宁、蠡县等市县地。北魏改为高阳郡。
亦作中江。即今四川中部沱江。六朝以来有中水之称。《宋书·臧质传》:东晋义熙九年(413),“高祖遣朱龄石统大军伐蜀,命(臧)熹奇兵出中水”。即此。古水名。即今四川省长江支流沱江下游。《水经注·江水》:
在今湖北黄州市北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兴元元年(784),李希烈部将杜少诚南寇蕲、黄,欲断江路,“曹王皋遣蕲州刺史伊慎将兵七千拒之,战于永安戍,大破之”。胡三省注:“永安戍在黄州黄冈县界。”在今湖北省黄冈
在今湖北宜昌县西北南津关。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方舆纪在》 卷78夷陵州: 南津口 “在州北二十里。当三峡之口。相传汉昭烈尝据守此津之南,故名”。
1933年2月,红四方面军在川陕根据地置,省会在巴中县(今四川巴中市)。最盛时辖境,北至陕西镇巴、西乡、宁强,南至四川营山、渠县三汇场,东至城口,西至嘉陵江。1935年4月红军长征后撤销。
①明嘉靖四十一年(1562)由广东之程乡、兴宁,福建之武平、上杭,江西之安远等县地析置,属江西赣州府。治所在林子营(今广东平远县北仁居镇)。四十二年还闽、赣地,止以兴宁、程乡地置县,属潮州府。《方舆纪
即今河南南召县西北焦园乡。清尹耕云 《豫军纪略》 卷3: 咸丰七年 (1857) 九月,“自马市坪分窜,其小股百余至焦园、角村”。
亦作洸水。即湟水、洭水。今广东西北之连江,为北江支流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:浛光县有光水。《舆地纪胜》卷95英德府:光水“在浛光县。西通湟水,下流至县前,东南流至光口合真水而南。《后汉(书)地理志》:桂
在今广西钦州市南海口。《清一统志·广东统部》:龙门协把总驻防于此。
元置,在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十二里顶营司。明洪武十九年 (1386) 改置顶营长官司。元置,在今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顶。明洪武十九年(1386年)改置为顶营长官司。
在今安徽和县西北二十五里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:南宋淳熙十二年(1185),“和州守臣请于千秋涧置斗门,以防麻澧河水泄入大江,遇岁旱灌溉田畴, 实为民利”。在今安徽省和县西北。南宋淳熙十二年(1185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