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樊
一名樊,春秋周邑,后属晋。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。《左传》:僖公二十五年(前635),晋文公定王室,“次于阳樊”。四月,晋侯朝王,王“与之阳樊”。即此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河内郡修武县“有阳樊”。注:服虔曰:“樊仲山之所居,故名阳樊。”
即“樊(2)”。
一名樊,春秋周邑,后属晋。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。《左传》:僖公二十五年(前635),晋文公定王室,“次于阳樊”。四月,晋侯朝王,王“与之阳樊”。即此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河内郡修武县“有阳樊”。注:服虔曰:“樊仲山之所居,故名阳樊。”
即“樊(2)”。
即今湖北浠水县东四十四里洗马镇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74引 《蕲水团练始末》: 清咸丰五年 (1855) 三月,蕲州周十三 “逃洗马畈,复聚众为患”。
在今河南尉氏县洧川镇西。《战国策·韩策一》: 张仪说韩王曰: “大王不事秦,秦下甲据宜阳,断绝韩之上地,东取成皋、宜阳,则鸿台之宫,桑林之苑,非大王之有已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开封府一》: 鸿台冈 “在洧
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,属潮州卫。治所在程乡县 (今广东梅州市)。后废。
在今安徽太湖县西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9太湖县“白沙镇”条下:“又县北百二十里有后部巡司。”
即今西藏察隅县西北波罗。清末刘赞廷 《波密日记》: “由科麦县至察隅县,计程六百三十五里。由县治西南行,三十里俄京宿,一百二十里至波罗宿。” 即此。“波罗”,藏语意为搬回。相传当地人是从外地迁回来的。
即今广西崇左县南江州河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5江州: 绿眉水 “在州治南。流入左江”。
北周建德四年(575)置,为普州治。治所在今四川安岳县北铁门山。《寰宇记》卷87安岳县:“本以邑地在山之上,四面险绝,故曰安岳。”隋大业初属资阳郡。唐武德二年(619)复为普州治。北宋开宝四年(971
南齐置,属高兴郡。治所无考,当在今广东化州、廉江、遂溪等市县境。隋开皇时废。
在今北京市海淀区北 三环西路甲31号。因寺内大钟殿悬有一口明永乐年间铸造的大铜钟,故俗称大钟寺。建于清雍正十一年 (1733),规模宏大,自南向北依次为山门、天王殿、大雄宝殿、观音菩萨殿、藏经楼、大钟
即今福建上杭县北九洲。唐开元二十四年(736)始置汀州及长汀县,尝为州、县治。旋徙治东坊口(今长汀县东北东街),又迁白石村(即今长汀县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