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南䍧牱郡。 南齐改牂柯郡置, 治所在且兰县 (今贵州黄平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贵阳、瓮安、黄平、独山、惠水等县市一带。梁大宝以后废。
北宋置,属公安县。在今湖北公安县西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改鄂州置,治所在江夏县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区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蒲圻市、通城县以东,长江以南,鄂城市、崇阳县以西地。大德五年 (1301) 改为武昌路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
即今四川彭州市北之湔江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7彭县:王村河“在县北三十里。源出九峰山,经堋口镇,又南至竹鸡河,合白水、黑水、中隋、乾溪、大隋、白鹿七河,注于沱江”。
①商、周地名。春秋为晋邑。即今河南获嘉县。《左传》:文公五年(前622),“晋阳处父聘于卫,反过宁”。杜注:“宁,晋邑,汲郡修武县也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3:周武王伐纣,“勒兵于宁”, 因名修武。秦置修武
即今安徽天长县南二十五里郑集镇。清嘉庆 《天长县志》 卷2: 县南有郑家集。
清置,属义州。即今辽宁义县东南大榆树堡镇。乾隆《钦定盛京通志》卷33:义州东“三十五里大榆树铺”。
①南朝梁置,为罗州、石龙郡治。治所即今广东化州市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4化州:“《志》云:州治北有石龙冈,旧石龙县以此名。”隋大业初属高凉郡。唐为辩州、陵水郡治。北宋为化州治。元为化州路治。明洪武初为化
在今江西吉安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56吉安府: 金竹峰 “在府城北六十里。两峰独峙如竹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7吉安府庐陵县: 金竹峰“高约三百丈,周三十七里。两峰相峙如竹,因名”。
南朝宋元嘉九年(432)置,属新会郡。治所当在今广东信宜县地。后属海昌郡。齐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