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台 (臺) 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清置,属东安县。即今湖南东安县南二十二里渌埠头乡。
亦作新地墟。即今广西苍梧县南五十里新地镇。清同治 《梧州府志》 卷2: 苍梧县有新利墟。
在今新疆于田县东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“有宁弥故城, 一曰达德力城,曰汗弥国,曰拘弥城。”
故地在今阿曼南部之米尔巴特一带。旧说在今阿曼北部之苏哈尔。南宋赵汝适《诸蕃志》卷上:“勿拔国边海,有陆道可到大食。王紫棠色,缠头衣衫。遵大食教度为事。”其地为古代东西方海舶所经之地。
在今山东嘉祥县南四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3 “塔山” 条下: 崱山,“其山崱嵂高大,横亘数里,因名”。
①在今江苏南京市紫金山西麓、玄武湖东南端岸边地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齐永泰元年 (498),“右僕射沈文季为持节都督,屯湖头,备京口路”。胡注: “湖头,玄武湖头也。其地东接蒋山西岩下,西抵玄武湖堤,地
在今甘肃武威市西五十余里。《资治通鉴》:东晋太元十一年(386),前凉张大豫攻吕光,进逼姑臧,“有众三万,保据杨坞”。即此。胡注:“杨坞在姑臧城西。”在今甘肃省武威市西。东晋太元十一年(386年),前
即古格札什鲁木布则城。在今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西三十里。
唐开元二十一年 (733) 分关内道南部置,为十五道之一。治所与关内道同在长安县 (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中部关中平原。乾元元年(758) 废。唐开元二十一年(733年)析关内道南部置,治京城
即古巫山。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五十里孝里铺东。《水经·济水注》:“今巫山之上有石室,世谓之孝子堂。”《寰宇记》卷13郓州平阴县:“巫山一名孝堂山。《左传》云:齐侯登巫山以望晋师,即此山。山上有石室,俗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