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厂
即吉林乌拉、吉林城。在今吉林省吉林市。清萨英额 《吉林外纪》 卷2: 顺治十五年 (1658),“因防俄罗斯造战船于此,名曰船厂。后置省会,移驻将军,改名吉林乌拉”。
吉林省吉林市的别称。
即吉林乌拉、吉林城。在今吉林省吉林市。清萨英额 《吉林外纪》 卷2: 顺治十五年 (1658),“因防俄罗斯造战船于此,名曰船厂。后置省会,移驻将军,改名吉林乌拉”。
吉林省吉林市的别称。
明正德七年 (1512) 升紫阳堡置,属兴安州。治所在今陕西紫阳县东二里。嘉靖三十五年(1556) 迁今紫阳县。清属兴安府。民国初属陕西汉中道。1928年直属陕西省。在陕西省南部、大巴山北麓,南与重庆
东晋太和三年 (368) 前凉置,治所即今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南马蹄乡。北周废。十六国前凉置,治临松县(今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南马蹄镇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省张掖市南部,肃南、民乐等县。北周时废。
1914年依前江陵、镇江两府辖境置,属江苏省。治江宁县 (今江苏南京市)。辖境约当今江苏扬中、丹阳、金坛、溧阳以西长江南岸地区及江北六合、江浦两县地。1927年废。1914年6月以清末江宁、镇江两府辖
东晋咸和六年(331)析海南郡置,属广州。治所在宝安县(今广东深圳市西南头镇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深圳市及宝安县地。南齐移治怀安县(今广东惠东县西北梁化)。南朝梁改为梁化郡。东晋咸和六年(331年)置,治
即今浙江湖州市东南三十六里菱湖镇。《清一统志 ·湖州府一》: 菱湖镇 “以近菱湖而名。商贾四集,谓之水市”。1949年至1954年吴兴县治此。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西南部,南邻德清县。面积106.8平方
元元贞元年(1295)改兰溪县置,属婺州路。治所即今浙江兰溪市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改兰溪县。元元贞初升兰溪县置,治今浙江省兰溪市兰江镇。属婺州路。明初复降为县。
在今四川重庆市北渝北区静观乡塔坪村。南宋绍兴中建。寺内有石塔七层,高十余丈。为重庆著名古寺庙。
即今安徽青阳县西南庙前镇。清光绪 《青阳县志》 图: 西南有庙前。
又名桓公城。西汉置,属魏郡。治所在今河北肥乡县西北十里。东汉废。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邯沟“历邯沟故城东, 盖因沟以氏县也。《地理风俗记》:即裴城西北二十里有邯沟城,故县也”。西汉地节二年(前68年),
唐开元后置羁縻州,属雅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县境。北宋属雅州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