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原国
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平原郡为平原国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羽传》:“先主为平原相。”即此。建安十一年(206)改为郡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)又改为国。七年(226)复改为郡。西晋又改为国。南朝宋复改为郡。
见“平原郡(1)”。
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平原郡为平原国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羽传》:“先主为平原相。”即此。建安十一年(206)改为郡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)又改为国。七年(226)复改为郡。西晋又改为国。南朝宋复改为郡。
见“平原郡(1)”。
即今广东高要市西北禄步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肇庆府高要县: 禄步镇在 “府西七十里。旧为禄步寨,明初改置巡司,洪武二十一年,自禄步上村迁于下村水口”。清仍于此设禄步巡司。在广东省高要市西部偏北。面积
清置,属同安县。即今福建厦门市西北三十六里城内。
西汉置,属信都国。治所在今河北冀州市西北扶柳城。东汉属安平国。北魏太平真君三年(442)废入堂阳县,景明元年(500)复置,属长乐郡。北齐废。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“扶柳县故城在信都城西……县有扶泽,泽
即木乃奚。在今伊朗北部里海南岸。《元史·太宗纪》:元年(1229),“印度国主、木罗夷国主来朝”。即此。
一作汧川。即今陕西西部渭河支流千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右扶风汧县:“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弦中谷,决为弦蒲薮。”《尔雅·释水》:“水决之泽为汧。汧之为名,实兼斯义。”《水经·渭水注》:汧水“有二源:一水出
清光绪八年 (1882) 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(今新疆疏勒县)。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、疏勒、疏附、岳普湖、阿图什、乌恰等市县地。十年 (1884) 属新疆省。二十八年 (1902) 升为疏
北周改沛郡置,属方州。治所在石梁县(今安徽天长市西北石梁镇)。隋开皇初废。北周改沛郡置,治石梁县(今安徽天长市西石梁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市境。隋开皇初废。
即龙鹄山。在今四川丹棱县北。《寰宇记》卷74丹棱县:龙鹤山,“《华阳国志》云:丹棱县西北十五里有龙鹤山”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7:丹棱县“有龙鹤山”。
南齐建武三年(496)置,属益州。治所即今四川眉山县。左郡为僚族聚居地,辖境相当今四川眉山、丹棱等县地。梁改为齐通郡。
明景泰六年(1455)析政和、福安二县部分地置,属建宁府。治所在杨梅村(今福建寿宁县治鳌阳镇)。冯梦龙《寿宁待志》:相传“浙之景宁、泰顺、庆元与闽之福宁(当为寿宁)四县并设于景泰七年,为‘景泰庆寿’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