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阳府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中立府置,直隶南京。治所在凤阳县(今安徽凤阳县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、定远、霍邱以北地区。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,建为中都。清属安徽省。1912年废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以凤阳为帝乡,建为中都。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,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。治凤阳县(今属安徽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、定远、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、泗洪等县地。清康熙六年(1667年)属安徽省。雍正后辖境缩小。1912年废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中立府置,直隶南京。治所在凤阳县(今安徽凤阳县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、定远、霍邱以北地区。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,建为中都。清属安徽省。1912年废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以凤阳为帝乡,建为中都。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,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。治凤阳县(今属安徽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、定远、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、泗洪等县地。清康熙六年(1667年)属安徽省。雍正后辖境缩小。1912年废。
一名枋头。东汉建安九年 (204) 曹操修筑,在今河南浚县西南五十六里前枋城村。《水经·淇水注》: “淇水又南,历枋堰。……魏武王于水口,下大坊木以成堰,遏淇水东入白沟,以通漕运。故时人号其处为枋头。
五代吴定都扬州,升为江都府。治所在江都县(今江苏扬州市)。南唐建都江宁府,以此为东都。周显德中复为扬州。五代吴定都扬州,升为江都府(南唐迁都江宁府,以此为东都),治江都县(今江苏扬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
①元至元十一年 (1351) 贾鲁浚,引黄河南流入淮、入海。故道起自今河南兰考县东北黄陵冈,东经山东曹县西南、河南民权县东北,又经商丘县北、虞城县南,又东南经夏邑县和安徽砀山县之间,东流经萧县北,至今
西藏古代族部名。古译称为羊 (扬) 同,分大羊同、小羊同二部,大羊同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北部及毗邻克什米尔拉达克地区,小羊同在今阿里地区南部扎达、普兰等县境。藏文史籍 《敦煌吐蕃文书》载: 在象雄地区,其
辽、金作涞流河或来流水。在黑龙江省与吉林省交界处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 拉林河“在 (吉林) 城东北二百二十五里。源出拉林山,西北流会和伦、摩琳、喀萨哩三水,经阿拉楚喀城西一百二十里,至城西北二百五
①东汉建安十一年(206)曹操为北征乌桓所开的运渠。起自呼沱(今滹沱河,故道下游经今河北安平、饶阳、献县、青县南,东入海),下入泒河(上游即今沙河,故道下游经今饶阳县北,河间、任丘市西,文安县、天津市
即今湖北宜城市东五十里板桥店镇。清设外委驻防。
①在今安徽庐江县东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6庐江县“沙湖“条下:“又有白湖,在县东北三十里。《旧志》云:湖周七十余里,跨六乡,与巢湖相连,下流入于大江。”1957年围垦成白湖农场。②在今福建莆田市东南
即今江苏通州市(金沙镇)东二十二里东社乡。旧属南通县。民国《南通县图志》卷1有东社。为海滨三余镇入县孔道。(1)在山西省原平市东南部。面积200平方千米。人口3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王东社,人口 178
①西魏废帝三年(554)改恒州置,治所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南均水一带。北周天和二年(567)废。②隋开皇五年(585)改丰州置,治所在武当县(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关门岩北)。《寰宇记》卷143均州:“因界内